发布时间:2024-05-10 点击量:3996
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已于2020年4月6日发布施行:
1.文件调整了电梯检验、检测的方式:
(1)公益性检验机构承担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2)社会力量成立的电梯检测机构可经使用单位委托,承担其电梯的检测工作。
2.文件调整了电梯检验、检测的周期:
(1)新安装电梯监督检验后6年以内,每3年检验1次,在不实施检验的年份每年检测1次;
(2)使用6年以上、15年以内的电梯,每2年检验1次,在不实施检验的年份每年检测1次;
(3)使用15年及以上的电梯,每1年检验1次、检测1次。
(4)对于经改造的电梯,监督检验后视同新安装电梯开展检验和检测;
(5)对于使用15年以上经重大修理的电梯,监督检验后视同使用。6年以上电梯开展检验和检测。
二、在进行检测工作之前,您需要作的准备:
1.检测当日,请通知维保人员在现场配合检测工作。
2.受检电梯的维保单位名称。
3.受检电梯的相关电气资料。